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4日讯伟时电子(605218)(605218.SH)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昨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4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渡边庸一直接持股数为12,457.64万股,持股比例为58.53%,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渡边庸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年报显示,渡边庸一为日本籍。
公司4月29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指定李峻毅、林臻玮二人作为伟时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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